什么情况下去做商标许可备案?

Ø 授权他人使用或被他人授权使用其注册商标时。




为什么要去做许可备案?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

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期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期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注释:善意第三人:商标受让人、商标移转继受人、商标质权人、其他被许可人。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有效期内向商标局备案并报送备案材料。备案材料应当说明注册商标许可人、被许可人、许可期限、许可使用的商品或者服务范围等事项。




许可备案都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Ø 《备案申请书》

Ø 《委托书》

Ø  许可人、被许可人双方资质(营业执照或个体工商户法人身份证)

Ø  备案合同

注:以上内容找代理公司办理的,只需要提供申请人资质和备案合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