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质押
2018-05-03
商标专用权质权是指在依法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上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用以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尝。
商标专用权质权的概念
商标专用权质权是指在依法可以转让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上设立的一种担保物权,用以作为债务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以该注册商标专用权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商标专用权的价款优先受尝。
相关法规
《物权法》第227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质权自有关主管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
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出质后,出质人不得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出质人转让或者许可他人使用出质的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所得的价款,应当向质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
《担保法》第79条:以依法可以转让的商标专用权,专利权、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出质的,出质人与质权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其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质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注册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程序规定》
《商标法实施条例》第70条:以注册商标专用权出质的,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签订书面质权合同,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质权登记申请,由商标局公告。
商标权质押融资的独特优势
Ø 提升企业和全社会的商标运用水平,体现商标价值;
Ø 扩展融资渠道,解决融资难;
Ø 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也为金融机构开展金融创新提供了新的平台和手段;
Ø 促进信用体系建设。
办理质押登记都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1. 《商标专用权质权登记申请书》
2. 出质人及质权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或身份证复印件
3. 主合同和质押合同副本
4. 出质商标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
5. 评估报告或双方签署的认可商标价值书面文件
6. 《委托书》
7. 其他需要的材料(合同签署人的法人代表授权文件等)
办理质权登记的注意事项
Ø 出质人应为转让商标的合法权利人,且商标有效、无官司纠纷;
Ø 确认被担保债权人的种类和数额、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Ø 确认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状况;
Ø 确认担保的范围、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
Ø 出质人的相同或近似商标应一并进行质权登记;
Ø 关系到合同债权数额变更、合同期限变化、质权人或出质人名称更改等一定要及时去商标局办理相关变更、延期或注销;
Ø 质权登记期限届满后,质权登记自动失效。
在商标权质押融资中的一些风控建议
Ø 选择具有一定知名度、有一定市场影响力的商标;
Ø 要求贷款人另行提供其他的担保手段和方式作为附属抵押;
Ø 控制贷款额度和期限,降低质押率,贷款多为一年期短期贷款;
Ø 密切关注贷款人的现金往来账目以监控器经营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