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观设计专利与他人合法取得在先权利冲突的解决
2020-06-05
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设计,保护形状、图案、色彩三个要素。商标中可以有图形要素,著作权中有图片、照片,肖像中有自然人的照片,知名商标特有的包装上也有图形要素,这些权利均有可能与外观设计专利产生冲突。为了解决以上权利冲突问题,《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其中“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包括商号权)、肖像权以及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装潢使用权等。外观专利被认定与他人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应该宣告该外观设计专利无效。
外观设计专利是一种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设计,保护形状、图案、色彩三个要素。商标中可以有图形要素,著作权中有图片、照片,肖像中有自然人的照片,知名商标特有的包装上也有图形要素,这些权利均有可能与外观设计专利产生冲突。为了解决以上权利冲突问题,《专利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了“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其中“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包括商标权、著作权、企业名称权(包括商号权)、肖像权以及知名商品特有包装或装潢使用权等。
本文通过外观专利侵犯在先商标权、著作权予以无效宣告的实际案例来分析当外观专利与他人合法取得在先权利冲突的解决方案。
一、外观专利侵犯著作权予以无效
【无效请求人】腾讯公司
【无效理由】侵犯在先著作权、商标权(第1915548号商标)
【专利权人】谭某
【外观设计专利】
【无效宣告审查决定要点】
1、腾讯公司在先享有著作权,外观专利申请前,腾讯公司已拥有大量用户,谭某有接触腾讯公司作品的可能;
2、外观专利与著作权构成实质性相似;
3、立体和平面仅仅是呈现产品和作品形象的载体不同,而不能据此说明二者表达的内容不相似;
4、涉案专利与在先著作权相冲突,其他不再评述;
5、决定外观专利全部无效。
二、外观专利侵犯商标权予以无效
【无效请求人】三丽鸥公司
【无效理由】侵犯在先商标权(第2020414号商标)、著作权
【专利权人】王某
【外观设计专利】
【无效宣告审查决定要点】
1、涉案专利外观设计所使用的产品与在先商标核定使用的商品类别相同;
2、外观专利与在先商标卡通猫头部形象基本相同;
3、外观所形成的立体效果也仅仅是常见的类似浮雕效果的平面立体化;
4、在先商标所示卡通形象具有公众广为知晓的知名度,外观专利实施会导致公众混淆、误认,损害请求人商标权;
5、是否侵犯著作权不再评述;
6、决定外观专利全部无效。
三、结束语
外观设计专利与他人在先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的,在先权利人可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该外观设计专利无效,并提交在先权利的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以及所拥有在先权利有效的证据,通过无效宣告程序请求该外观专利无效。